世嘉科技: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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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为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
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担
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
特”)前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业务已到期,现拟继续向其申请 3,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将在
此授信额度内为波发特提供 3,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苏州银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苏银高保字[706660116-2023]第[442061]号),保证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
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
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过户费等)。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
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
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
合计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余额合计人民币 10,120.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 12.1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7.0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
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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