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草案)》
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56.00 元/股调整为 55.52 元/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人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8.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中激励对象柏玉宏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被选举为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0.3 万股。
(3)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
离职人员及已担任监事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5.5 万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1 万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根据《管理办法》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8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55.52 元/股向
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