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3-44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
(证监许可〔2022〕2253 号)批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712.00 万股,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108,472,09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2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
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445,153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
追加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
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数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股) 量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445,153 1.33% -1,445,153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81,352,091 75.00% - 81,352,091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56,566 0.42% - 456,566 0.42%
注:上表数据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21 日为
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凌玮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