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7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比例为 80%;4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为 0%。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 18.53 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
计 8.415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7,387,500 股变更为
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巨一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