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疆
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根据《激励计划》对部分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次行权期开始前未达到行权条件、经考
核行权系数确定 B 级、C 级、D 级的员工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586,825 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4 名调整为 177 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从 10,584,000 份调整为 8,997,175 份。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计 1,586,825 份。
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
权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 A,本
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
条件的 177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3,937,12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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