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全部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所有担保均严格执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慈蕴 刘 焱 邹景文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