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签率/配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配售数 实际获配金
类别 售比例
(手) 量(手) 额(元)
(%)
原股东 100 1,887,375 1,887,375 1,887,375,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
者
合计 10,073,857,510 3,000,000 3,000,000,000
特别提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
“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燃 23 转
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54 号文同意注册。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燃 23 转债”,债券代
码为“113067”。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
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
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0,000 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
重启发行。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深圳燃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
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T 日)结束,现将本次燃 23 转债发行申购
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深圳燃气本次发行 300,000 万元(30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1,000 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7 月
二、发行结果
根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 300,000 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
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燃 23
转债为 1,887,375,000 元(1,887,375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2.91%。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燃 23 转债为 1,112,625,000
元(1,112,62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7.09%,网上中签率为 0.01104675%。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 10,110,784 户,
有效申购数量为 10,071,970,135 手,配号总数为 10,071,970,135 个,起讫号码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7 月 28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
中签结果将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T+2 日)在《证券日报》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
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 手(即 1,000 元)燃 23
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中签率/配售比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类别
例(%) (手) (手) (元)
原股东 100 1,887,375 1,887,375 1,887,375,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
者
合计 10,073,857,510 3,000,000 3,000,000,000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燃 23 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T-2 日)
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玺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 268 号深燃大厦
联系电话: 0755-8360113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发行咨询电话: 0755-22940052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