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配股发行基本信息为
配股价格 9.59 元/股 每股可配售 0.30 股
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除权交易日 2023 年 8 月 10 日
缴款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2 日 缴款终止日 2023 年 8 月 8 日
配股代码 700081 配股简称 东风配股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或“发行人”)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通过。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配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
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等事项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上市委员会 2023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年第 30 次审议会议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
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发行人总股本 447,276,315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
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134,182,894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采取网
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实施。
东风科技现有总股本 447,276,315 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股代码为“700081”,配股简称为“东风配股”。本次配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4.00 亿元(含 14.00 亿元)。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东风科技全体股东配售。
发行人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
获得的配售股份。
日(T+5 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月 2 日(T+1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T+6 日),公司股票停牌,2023 年 8 月 10
日(T+7 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
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
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
东。
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T-2 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
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
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东风科技 指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 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
本次配股
配股的行为
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币
人民币普通股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 日 指 2023 年 8 月 1 日
指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东
全体股东
风科技股东
香港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
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
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
精确算法
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
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
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日 指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节 本次配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 447,276,315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条件流通股。
东风科技现有股本 447,276,315 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建设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合计 141,803.79 140,000.00
为“东风配股”。
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
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登记在册的东风科技全体股东。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摘要》《配股发
T-2 日 2023 年 7 月 28 日
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T+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至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T+5 日 2023 年 8 月 8 日 全天停牌
T+6 日 2023 年 8 月 9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
T+7 日 2023 年 8 月 10 日 正常交易
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 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交所的证券交易日
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第二节 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本次配股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可认购的配股
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东风科技的股票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购数
量不足 1 股的部分,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
比例(0.30)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
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
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
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
数单位。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
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081”,配股
简称“东风配股”,配股价 9.59 元/股。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
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
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第三节 发行结果处理
东风科技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T+7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
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认购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
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东风科技股票将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T+7 日)进行除权
交易;如果公司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
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则东风科技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T+7 日)恢复交易。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
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
有)后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T+7 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
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23 年 8 月 9
日(T+6 日)
。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第四节 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第五节 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T-1 日,星期一)14:00-16:00
就本次发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
路演。
第六节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配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东风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第七节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陈兴林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2000 号 22 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4283316、021-62033003-52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83 5518、0755-2383 5519、0755-2383 5296
发行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