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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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书
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7 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做出了说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拟定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3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3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
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
对象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
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
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 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3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8月15日召
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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