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就会议所涉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助于推进公司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促进子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内
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关联董事已对该事
项回避表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绍志           余学功                张天舒
               独立董事意见出具日:2023 年 7 月 26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来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