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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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5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控股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
产”)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
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
议。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
与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广州资产拟向越秀
集团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
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情况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计算利息。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借款无需广州资产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越秀集团
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
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广州资产本次拟向关联方借款金额本息合计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5%,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大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
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
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
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1,126,851.84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5 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90,347,699 万元,净资产 15,763,404 万元;2022 年
营业收入 10,602,853 万元,净利润 1,088,354 万元。截至 2023 年
入 1,911,236 万元,净利润 187,996 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可在额度
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到期
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从实际借
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广州资
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借款额度
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借款无需
广州资产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集团,借款方广州资产。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
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
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
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
利息。
  (四)借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
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广州资产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
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
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 、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48,279 万元,
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 173,499 万元,与关联方按
原有出资比例同比例对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增资 7.006 亿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
披露义务。
  除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外,
过去 12 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即偶
发关联交易均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
需,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
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事项,遵
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
表决。
  九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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