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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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5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向
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
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秀产业投资”)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250,000 万元,并与广
州越企签署借款协议。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
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产业投资拟向
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
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上浮 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
提款情况确定。若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
借款期限计算利息。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36 个月。本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广州越企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广州越企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
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越秀产业投资本次拟向关联方借款金额本息合计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5%,根据《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大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
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
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778,066.8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写字楼第 64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
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广州
越企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越企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
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5,382,688 万元,净资产 2,338,944 万元;2022 年营
业收入 1,115,582 万元,净利润 21,270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万元,净资产 2,346,711 万元;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64,773 万
元,净利润-2,232 万元。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在
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
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从实际借
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越秀产
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借款
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借款
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广州越企,借款方越秀产业投资。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
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
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
确定。若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
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
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
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
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
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 、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48,279 万元,
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 173,499 万元,与关联方按
原有出资比例同比例对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增资 7.006 亿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
披露义务。
  除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外,过去
联交易均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
营所需,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
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向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
子公司借款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借款额度和
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
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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