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
责的态度,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个月。
独立董事:李玉琴、章友
时间: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