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63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
事。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25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
请解除限售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
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经本次董事
会审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
足,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部分/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为1,001万股,约占截至2023年7
月10日公司总股本4,538,321,158股的比例为0.22%。根据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办理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5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从公司主动离职,失
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
限售额度的 50%可解除限售;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其个人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能解锁。公司将对不能
解锁的股份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涉及回购注销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63.2 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为了更好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经过综合评估,
决定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方案的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详见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更好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经过综合评估,决定调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个人层面的绩
效考核及权益可解锁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方案的公告》。《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详见于同日
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为深入落实在农牧食品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布局,充分利用现
有资产价值,整合利用区域内优势产业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生猪
养殖优势区域的产能布局,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助力当地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公司与成都天府乡村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发展生猪养殖产
业,更好地服务区域内农副产品稳产保供、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审议通
过。合资公司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新鑫
农牧”)已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 100,000 万
元人民币。兴新鑫农牧为进行生猪养殖投资及未来养猪业务拓展,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含)4 亿元,公司作为其少数股东,拟
按持股比例为兴新鑫农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措施,担保额
度不超过(含)1.6 亿元。由于公司高管王普松先生任兴新鑫农牧董
事,兴新鑫农牧是公司关联方,该担保构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 希 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