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 2023 年 7 月 2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修订了本次发行的方案,
具体如下:
调整前: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45,923.49 334,000.00
说明:
PARK),将围绕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业以及未来产
业为主导的“4+1”产业体系,打造设计、展示、研发、制造和办公等复合功能的
外高桥3.0产业社区;
和服务式公寓,将为保税区优质企业员工提供宜居的生活配套;
标准专业化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将实现研发、临床实验、商业化生产以及总部办
公、跨境投资等一体化商业模式,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在外高桥区域的进一步集
聚发展;
医疗器械研发综合体,将实现办公、研发、生产、检测、培训、展示、配套空间
的统一融合,围绕大健康创新产业,推动医药研发、医疗器械生产集聚发展。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468.5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额
合计 342,793.49 255,468.53
说明:
PARK),将围绕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业以及未来产
业为主导的“4+1”产业体系,打造设计、展示、研发、制造和办公等复合功能的
外高桥3.0产业社区;
标准专业化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将实现研发、临床实验、商业化生产以及总部办
公、跨境投资等一体化商业模式,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在外高桥区域的进一步集
聚发展;
医疗器械研发综合体,将实现办公、研发、生产、检测、培训、展示、配套空间
的统一融合,围绕大健康创新产业,推动医药研发、医疗器械生产集聚发展。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修
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修
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修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