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拟向公司股东、
中科鼎实董事长殷晓东先生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借
款用途仅限于中科鼎实日常经营或者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借款利率为年化 8%。利息按实际收到款项之日起算。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91%),殷晓东先生为中科鼎实董事长,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殷晓东先生为公司及中科鼎实
关联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殷晓东
  借款方: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借款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借款年利率:8%
  违约责任:如公司逾期还款、逾期支付利息,则构成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
日按未偿还金额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还款保障:借款方承诺以其经营项目回款,及时等额优先偿还该笔借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中科鼎实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须,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及中科鼎实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向公司股东、中科鼎实董事长殷晓东先生借款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中科鼎实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及财
务状况的改善,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殷晓东先生借款,有利于改善其财务状况并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
易定价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独立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京蓝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