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泰运化
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泰
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证监许可〔2022〕7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公开发行 2,597 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6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 79,104.62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934.44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67,170.1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 号”《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
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原计划达到
序 承诺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总额(万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 预定可使用
号 (万元)
元) 投入金额(万元) 状态日期
宁 波 物 流 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
“ 运 化 工 ” 一站式可
项目
化 工 物 流 装备购置
项目
收 购 天 津 瀚诺威国
收 购 绍 兴 长润化工
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年产 8,000 吨化学品
月
存项目
合 计 67,170.18 67,170.18 48,349.74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日期 态日期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
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 的可
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进行投入,主要原因系 2022 年以来监管政策持续趋严,监管部
门对危化品运力指标的审批速度放缓,公司获得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指标不及预期,
因此本项目进展缓慢。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获得 19 辆危险品运输车
辆的指标,后续公司将加快实施该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至 2024 年 12 月,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
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将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之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延期
至 2024 年 12 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
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已披露。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翊维 余中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