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 林 袁 磊 郭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