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4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
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提案》。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振德医疗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226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17.8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40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由 50.40 元/份调整为 49.80 元/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26
人调整为 206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17.82 万份调整为 188.7576 万份
(注销 29.0624 万份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 205 人,
可行权数量 65.145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已离职的 23 名激励对象剩余 60%的股票期权 12.1680 万份、第二个
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11.1444 万份、2022 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为“C”(7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
期权 0.1344 万份,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到期,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05 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
权期内行权的 65.1456 万份股票期权,此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
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49.80
元/份调整为 49.05 元/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06 人调整为 183 人,股
票期权数量由 188.7576 万份调整为 100.1652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人数 183 人,可行权数量 44.443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激励
批次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数量(万份) 对象人数
权激励计划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
到期,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05 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
期内行权,其可行权的 65.1456 万份股票期权已失效,公司将对该失
效的 65.145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授予之日起
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行权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目标为对应考核年度的“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
或“净利润值”
。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考核方式及行权安排如下
所示:
(1)考核方式一:以 2018~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9.45 亿
元)为业绩基数,对公司 2020~2021、2020~2022、2020~2023 年的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在 2021~2023 年
考核年度期间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股票期权公司层面的行权比
例(X)。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A)
行权期 考核期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0-2021 233.00% 243.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0-2022 307.00% 328.00%
第三个行权期 2020-2023 392.00% 423.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00% 100.00%
注:①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② 2020~2021 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 A=(2020~2021 年净利润累计值-2018~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
/2018~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2020~2022、2020~2023 年的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同此计算方式。
(2)考核方式二: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单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值(B),根据考核年度期间每年对应的完成情
况核算股票期权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单位:亿元
净利润值(B)
行权期 考核期
触发值(Bm) 目标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6.0 7.0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7.0 8.0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8.0 9.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00% 100.00%
公司依据上述“考核方式一”或“考核方式二”的达成情况决定
股票期权公司层面对应的实际可行权比例。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
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
由公司统一注销。
经 审 计 , 公 司 2020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润 595,861,926.07 元,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
影响 12,152,031.13 元后的数值为 608,013,957.20 元,公司 2022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1,132,600.36 元,剔除本次及
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影响 17,098,108.69 元后的数值为
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8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S、A、B、
C、D 五档。对应的行权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标准系数(Y) 100% 80% 0
公司层面达到考核要求时,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行权额
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各考
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的标准系数(Y)
。
经公司综合评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7 人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80%,23 人
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得行权,其余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或“A”或“B”,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 183 人,可行权数量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3 日
(二)可行权数量:44.4432 万份
(三)可行权人数:183 人
(四)行权价格:49.05 元/份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2023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
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
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
(八)激励对象名单可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占目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金海萍 财务负责人 1.92 0.0072
张显涛 董事 1.44 0.0054
胡俊武 副总经理 1.92 0.0072
龙江涛 副总经理 1.92 0.0072
季宝海 董事会秘书 1.92 0.0072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共计 178 人)
总计 44.4432 0.1668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183 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
安排和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83 名,
可行权数量为 44.4432
万份,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
权的方式行权。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用该模
型以授予日作为基准日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
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在授
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
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
事务所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相关事宜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注
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
次行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独立意见;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相关事宜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