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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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根据问询回复:(1)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之一“面向航空航
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 总投资 46,178.23 万
元,为公司首发及简易程序募投项目,分别募资 13,152.45 万元、
进度分别为 82.53%、11.12%;2022 年 6 月,公司将该项目的建
设完成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4 月延长至 2024 年 4 月;(2)
“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 规划的
全系列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产能为 385-395 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产品涵盖高端通用机床、创新型通用机床和高端专用机床三大类,
与前述募投项目产品相似,预计新增产能 592 台。
请发行人说明:(1)“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
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募投项目的剩余资金来源,截至目前项目的
建设进度情况,进度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延期理由是否充
分,相关理由是否在前次募集资金时可以合理预计,项目建设是
否面临重大不确定性;(2)结合“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
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规划的产能及本次新增产能,进一步
说明在考虑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情况下,公司产品产
能与下游市场空间、需求变化的匹配情况,是否存在产能规划过
剩情形,产能规划具有合理性的依据是否充分、客观;(3)在
前次募投项目未建设完成且延期、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产品相似
的情况下,再次进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问询回复:(1)发行人关联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各类原
材料和委托加工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含其控股子
公 司 ) 前 述 各 类 关 联 采 购 占 比 分 别 约 为 14.68%-22.26% 、
地及厂房的关联交易,同时也将由于扩大产能而新增与控股股东
的关联采购金额,但该等关联采购的占比将呈现下降的趋势;
(3)
实际控制人在上市过程中曾作出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请发行人说明:(1)认定募投项目实施后,关联交易占比
呈下降趋势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2)结
合报告期内及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背景、金额、占比和定价
依据,进一步说明上市后关联交易变动情况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减
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一致。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问询回复,公司研发费用由 2021 年的 349.13 万元增加
至 2022 年的 2,241.58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2022 年抵消前研发
费用较 2021 年增加 668.32 万元;2021 年公司收到较多以前年度
已费用化的国拨项目的后补助资金,冲减了当期的研发费用。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研发投入的具体内容、对应的研
发项目等情况,说明 2022 年抵消前研发费用较 2021 年增长的原
因,并说明相关研发项目对应的研发成果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2)2022 年收到的费用化的国拨项目的补助资金较 2021
年大幅降低的原因,未来是否会持续下降,及对发行人未来业绩
的影响;(3)发行人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对比
情况,并说明差异原因。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7 月 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