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当选为监事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不符合
归属条件外,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145 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08 名,预留
授予部分 37 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429,492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