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传媒”、“公司”)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长江传媒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331 号),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73,965,824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6.73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0,789,995.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604,843.83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1,185,151.6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3〕1-13 号《验资报
告》审验。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万
序号 项 目
元)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万
序号 项 目
元)
- 合 计 117,079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MALL一期(襄阳)
项目、长江合版网络印刷建设项目及银兴连锁影城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25,789万
元变更投入到新的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
已实施完毕,同意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
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于2021
年11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数字
阅读与网络原创平台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全部建设完成,同意该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为
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累计拨出募集资金54,488.00万元,其中补充
流动资金16,200.00万元,向二级单位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拨出募集资金
(1)向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增资9,499.00万元,
由其负责“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
(2)向湖北长江传媒数字
出版有限公司增资2,000.00万元,由其负责“数字阅读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
向湖北长江教育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1,000.00万元,由其负责“教育数字内容服
务运营平台”项目;
(4)向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增资25,789.00万元,
由其负责“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各二级单位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430.39
万元,其中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209.8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
资金余额为96,687.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在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理
财、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
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财务、投资的公司领
导以联签的方式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
(四)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五)理财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将继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
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分析
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
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提出投资方案。
关合同。
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
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长江传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事
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
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同欣 寻国良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