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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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4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孙公司星
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
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介绍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
(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途公司”)向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最高债
权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该笔资金用于星途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债权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星途公司销售回款。本次申请债权担保方
式是: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
签订相应最高额保证合同或出具最高额保证担保函。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临 2023-045 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266LG32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瑾
  注册资本:3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 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港区中路 89 号(滨江智能装备企业港
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
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
音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石墨烯材料销售;新型
膜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2,445 万元,持股 81.5%;
焦岩岩出资 180 万元,持股 6%;张瑾出资 90 万元,持股 3%;孔祥
进出资 180 万元,持股 6%;张志旭出资 75 万元,持股 2.5%;赵瑛
瑀出资 30 万元,持股 1%。
   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星途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营业收入 140,380.49 元,净利润-10,613,020.9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星途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元,营业收入 3,074,647.25 元,净利润-5,082,824.57 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甲方”指南京银行常
州分行,
   “乙方”指公司,
          “债务人”指星途公司,公司拟与南京银行常
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
  (二)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期一年,甲方依据主合同为
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
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
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甲方在债权确
定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
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甲方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后实
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
  (三)乙方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金额、用途、利息、
费用及债务履行期限、违约金等所有可能影响乙方担保责任的内容,
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且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
利益,不违背乙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四)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
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债务人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星途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碳材料相关热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
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石墨烯热管理材料、石墨烯及其复合材
料、屏蔽材料、各类高分子材料的应用开发。目前公司聚焦智能手机、
液晶显示器、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及无人机、LED 等行业,提
供全方位散热解决方案,随着业务的开展,不断增加新的热管理市场
空间。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稳健运营和
长远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
在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星途公司向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最高债权额
度人民币 2,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保有利于其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能力,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
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的担保事项,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000 万元,全部
为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0.91%;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2 亿元,占公司
  七、上网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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