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5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或“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及2023
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为了满足关联方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国隆”)
对磷酸铁锂的采购需求,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与福安国隆2023
年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金额14,500万元,减少关联交易采购金
额25,100万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额度为24,8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金额为16,3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金额为8,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满足福安国隆对磷酸铁锂等相关产品的需求,
公司拟调整与福安国隆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三)本次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 联交易 调整前 2023
月份实际 减少预 2023 年预
名称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年预计金额
发生额 计额度 计额度
磷酸铁
福安国 向关联人销 锂、蒸汽 增加
公允价格 1,800 431.03 16,300
隆纳米 售商品 费、租金 14,500
材料有 等
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 镍、磷酸 减少
公允价格 33,600 736.04 8,500
购商品 铁 25,100
小计 35,400 1,167.07 - 24,80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青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福安国隆60%的股权,福安青美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福安国隆40%的股权。
福安国隆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唐洲先生为福安国隆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福安国隆为公司关联法
人。
福安国隆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8,281,748.76 222,699,480.81
净资产 93,168,822.34 90,331,040.38
营业收入 1,098,982.82 479,788.18
净利润 -6,804,066.56 -2,837,781.96
福安国隆依法持续正常经营,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
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福安国隆销售及采购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
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公司与福安国
隆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签
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
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销售和采购产品不依
赖于任何关联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与福安国隆交易额较
小,占公司销售及采购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与福安国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事项,将满足福安国隆对磷酸铁锂等相关产品的需求,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
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
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提供的《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调整与福安国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调
整与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