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3-061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代表股份 516,794,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9.6059%。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
代表股份 143,880,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949%;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07,071,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86%;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2,21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007%;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70,799,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00%;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05,945,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284%;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06,463,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09%;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1,608,3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004%;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69,395,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83%;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04,541,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043%;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05,789,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06%;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0,935,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72%;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07,071,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86%;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2,21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007%;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波、吴
侃、诸春华、周爱林、何灵军、陈银兰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1,532,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8%;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6,677,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68%;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4,485,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2%;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9,6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02%;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4,485,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2%;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9,6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02%;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汤文成、冯
虎田、陈珩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4,486,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3%;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9,631,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08%;
表决结果: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12,54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4%;
其中,所获得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147,693,8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56%;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顾晓
霞、桑志民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程秀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上述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516,792,97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7%;反对 1,5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1,938,229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5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516,794,47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1,939,729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