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矿资本”)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工作持续、
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
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
的期限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即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其他事项不变。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