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9 日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期间对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于 2023 年 7 月 9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
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为 2023 年 7 月 9 日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核审核见如下: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的情况,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