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 有关
规定,作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 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进 行了
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 独立
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成
员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孙杰风先生
、姚春海先生、张宇敏先生和朱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和孙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拟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提
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三、通过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
的情况了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事宜 ,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 券交 易所
核准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卢孔燎             钱   俊           王维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华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