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63%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
告、审阅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
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加期审阅并出具
相关加期审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已于会前获得本次交易审计、审阅加期的相关资料并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和《关
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审阅,对本次交易加
期审计报告、加期审阅报告,以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表
示认可,同意将本次审计、审阅加期等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戴塔根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 毅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兰力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