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3-05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7月18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86,968,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2%;2023年7月17日,兴宁
金顺安解除质押19,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21.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2.41%。同日,兴宁金顺安质押股份数量共13,22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截至2023年7月18日,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313,622,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9.75%;合
计质押股份数为241,04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6.86%。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函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兴宁金顺安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将为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金信安借款担保质押
给陈贤合先生的股份 19,000,000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
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19,000,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21.8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1
解质时间 2023年7月17日
持股数量(股) 86,968,420
持股比例(%) 11.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9,8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57.2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31
二、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兴宁金顺安将继续为深圳金信安借款提供担保,并于
总股本的 1.68%)质押给张忠红先生,质押起始日为:2023 年 7 月 17 日,质押到
期日为:2024 年 1 月 16 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
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 是
是否 否 否 占贵公
占其所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为 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司总股
质权人 持股份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 限 充 始日 日 本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售 质 (%)
股 押
为深圳
金信安
兴宁
否 向张忠
市金
(为 红先生
顺安 控股 2023 年
投资 股东 13,220,000 否 否 7 月 17 张忠红 15.20 1.68
月 16 日 民币
一致 日
有限
行动 3,000
公司
人) 万元提
供质押
担保。
(二)兴宁金顺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兴宁金顺安行使。
稳,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将以其自有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等偿还本次借
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
圳金信安将向张忠红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房地产抵押物、增加
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兴宁金顺安认为本次质押
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13,622,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9.75%;
合计质押股份数为241,04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6.86%。具体股份质押
情况如下:
未质押股份情
已质押股份情况
况
占其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解质押及 本次解质押及 所持
持股比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质押前累计质 质押后累计质 股份
例(%) 本比例(%) 股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数量(股) 押数量(股) 比例
限售股 冻结 限售 冻结
(%)
份数量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深圳金信安 180,184,341 22.84 141,020,000 141,020,000 78.26 17.87 0 0 0 0
兴宁金顺安 86,968,420 11.02 68,800,000 63,020,000 72.46 7.99 0 0 0 0
兴宁众益福 46,469,608 5.89 37,000,000 37,000,000 79.62 4.69 0 0 0 0
合计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60.56%,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8%,对应融资余额 34,500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241,040,000 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
公司股份的 76.86%,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5%,对应融资余额 42,500 万元。
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
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生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业绩补偿
承诺履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34%(新增发行股
份稀释除外)的事项且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
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