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 27 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 153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65,986,19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4.52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
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65,941,782 99.9878 1,000 0.0002 43,416 0.012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65,941,782 99.9878 44,416 0.012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号
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赖熠、吴桐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