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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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康立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康立涛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二、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建设农药原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孙公司投资建设农药原药及农药中间
体项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项目符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公司整体
战略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
步壮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行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控股孙公司投资建设农药原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张军            严嘉            饶艳超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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