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主要内容如下:
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375.00 万股的 1.41%。其中,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225.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375.00 万
股的 1.22%,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6.54%;预留 35.00 万股,
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375.00 万股的 0.19%,预留部分约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46%。
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7.64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
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
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
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
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3)。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7 月 8 日
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 22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此外,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6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
授予 55 名激励对象 47.7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7.64 元/股调整为 5.38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225.00 万股调整到 315.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00
万股调整到 49.00 万股,实际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7.74 万股。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5.0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4 名激励对象因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当年度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未能归属的 1.0332 万股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 6.07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过上述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1 人调整为 89 人,实际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1.9548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所获总量的 30%。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7 日。
(三)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次授予的 91 名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仍在
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职的 89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限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4028 号):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
股东的净利润 135,845,847.55 元(剔
增长率不低于 15%;
除本激励计划 2022 年度股份支付费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
用 5,390,462.70 元的影响)相对于
率不低于 1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归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
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次授予仍在职的 89 名激励对象中: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85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本
个人上一年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4 名激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度考核结果 励对象本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个人层面归 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归属及
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告编号:2023-036)。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7 月 8 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调整后):91.9548 万股。
(三)归属人数(调整后):89 人。
(四)归属价格(调整后):5.38 元/股。
(五)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调整后):
本次可归
已获授的 本次可归 属数量占
限制性股 属的限制 已获授的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
(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
比例
董事、
财务负责人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82 人) 246.9600 73.0548 29.58%
合计 309.9600 91.9548 29.6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19 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91.9548 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360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
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止,公司已收到 89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169,54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58,169,548.00 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
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257,250,000 919,548 258,169,548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三)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732,574.91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56 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由 183,750,000 股增加至
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57,250,000 股增加至 258,169,548 股,按新股
本摊薄计算,2023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09 元。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事项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