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1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珩先生、汤湘希先生、王宇
宁女士和蔡忠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和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拟在广州市番禺区投资50,000万元建设光庭华南
总部基地项目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意向书》,并同意授权董事长
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商议具体项目投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