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 因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第三次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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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3-046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董事会获得回购 H 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
          第三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 2023 年度第一次 A 股及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
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
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 H 股总额 10%的 H 股股份。若
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
购的 H 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告发布之
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
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
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
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
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
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请按以下地
    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
  收件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郭翼飞
  邮政编码:2735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537-5383311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537-5384231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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