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5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21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5
月23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2年12月末股本总额519,875,356股为基
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含税),预计分派
现金15,596,260.6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变化。如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
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过的方案一致。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
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20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年7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红利将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13日至登记
日:2023年7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配预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