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 名 职 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公告时公司股
(万份) 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王雅琴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50 2.98% 0.05%
中层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1 人) 159.00 86.18% 1.55%
首次授予合计 164.50 89.16% 1.60%
预留部分 20.00 10.84% 0.19%
总计 184.50 100.00% 1.80%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额的 10%。
②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
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到预
留部分的,调整后预留部分额度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份额的 20%。
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④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
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授出的,则自动失效。
⑤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中层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除上表披露人员外)
序号 姓名 职务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