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王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磊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王磊先生,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浙江海派智能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王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
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征集表决
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
表决;若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
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
的表决权利。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
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47)。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下午 14:00-17:00)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法务部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3 幢
  收件人:证券法务部
  电话:0573-80776966
  邮编:3144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
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
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会议。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
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
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
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
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
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全体股东。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王磊
附件: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浙江
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浙江海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
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
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王磊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关事项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提案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委托人未委托征
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
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7 月 24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
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
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象新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