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2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积极性和创造
性,提升公司凝聚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
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
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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