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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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
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内网对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
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计划的原因在于:上述激励对象是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在公司的客户开拓、市
场营销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高端人
才的加入,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
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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