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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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
事,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
事会秘书田华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
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案》
  因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等主营业务项下支出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
授信额度。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李虎、田华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迅凯通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
市半山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市祥桦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华
坤德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并进一步提高公司
竞争力。因此,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参与激励计划,导致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
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每股价格由 34.71 元调整为 24.66 元。除上述调整之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 2023 年 6 月 8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
超出公示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范围,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因此,监
事会同意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因公司将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实施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8709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根据《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 30.4 万份调整为 36.76 万份,授予价
格由 10 元/股调整为 9.81291 元/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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