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
增加回购股份金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额,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具有必要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
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后的回购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威如 王 茁 谢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