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
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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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维 刘 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