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荭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
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荭女士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将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荭女士,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表决权: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法>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
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孙志慧
  电话:0532-84012387
  邮政编码:26604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
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
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人出席会议。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
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
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
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
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止 2023 年 8 月 8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人:王荭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软控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荭
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
                               备注     授权意见
                                                备
序号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注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软控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