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17 公司简称:圣诺生物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议案二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大会
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需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提前到股东大会签
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
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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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
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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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
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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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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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
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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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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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成都
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7)和《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