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缘药业”)对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客户及应收款项
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度,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为了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
计信息,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比较表如下: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变更前 变更后
一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0.50% 2.00%
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
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此
项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并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具体金额将取决于 2023 年度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公司基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 2023 年上半年
信用减值损失 1,132.01 万元,减少 2023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 1,132.01 万元(未经
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业务处理的会计估计
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关于
对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H10242 号),会计师认为:康缘药业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中《第三十
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康缘药业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