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 生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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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3年7月11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4亿元担保。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注销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度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 260 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
独立董事:陈宏辉、卢馨、韦俊、李树华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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