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8 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9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210.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2]34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拟投入“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
项目”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199.20 万元及专户利
息(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至新项目“山东宝莘食品
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 100,000 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 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
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莘”)。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山东宝
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及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无息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账户状态
号
该账户已于 20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注】
该账户已于 202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市南分行
【注】
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产 100,000 吨固态食品调味料、
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20,000 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
注 :序号 1、3 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
产 100,000 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 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 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本次变更已经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
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同国泰君安与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