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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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人民币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9 号)文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130,198,91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2,521,789.9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
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361Z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2-094 号公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
将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2-114 号公告。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
已将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的 2023-083 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 34,98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未
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本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入额
      宜丰傲农农业开发有 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猪场
         限公司          项目(一期)
      永新县傲农生物科技 年产18万吨饲料(一期)项
        有限公司          目
                合计                 164,000.00     143,252.18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
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已投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金投资额    入金额
      宜丰傲农农业开发有 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猪场
         限公司          项目(一期)
      永新县傲农生物科技 年产18万吨饲料(一期)项
        有限公司          目
                合计                  143,252.18    101,413.14
     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
到期的金额为 34,98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012.87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
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
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
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
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证券监
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截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审议前,公司已归还前次已到期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不存在到期未归还的情形。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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