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 瑞茂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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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6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那曲瑞昌”),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那曲瑞昌提供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那曲
       瑞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5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已审议的预测担     本次担保金    已提供担保余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保额度(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
          那曲瑞昌煤炭      32,000    7,500    24,500
管理股份有限
          运销有限公司
  公司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同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商业
保理”)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原商业保理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ZYBL-A4-2023-014-02,公司在为 7,500 万元人民
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那曲瑞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
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4005857743934
   成立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注册地址:那曲县拉萨南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赵越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经营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纸张、金属材
料、计算机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煤炭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代理煤炭
及其他大宗商品的采购、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
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2 年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3 年 一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元。
   与瑞茂通关系:那曲瑞昌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那曲瑞昌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
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本金、利息(含保理融资期间利息、宽限期利息、罚息、逾
期利息、复利等)、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及/或保证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判决、裁
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而应当支付的迟延履行金以及其他
相关费用等。
   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债权人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
   保证期间:
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某一具体债务提前到期的,则该具体
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具体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下的任一具体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谨此同意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任一具体债务展期,则保证人谨此同意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保证。各方无需另行签订其他任何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那曲瑞昌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
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
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
项认为: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 2023 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
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
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
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
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
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289,987.6750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1.83%。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80,428.6750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2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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